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,推进文明校园建设,学院将组织人员于7月1月上午8时开始对校区内的废旧自行车、电动车进行统一处理。
一、清理对象
无车座、无电瓶等主要部件缺失以及严重生锈、布满灰尘、车胎无气等明显长期没人使用且占用公共空间的自行车、电动车,一律视为废旧车辆,属于本次清理对象。
二、清理时间与步骤
1、6月17日至30日,请师生员工和其他在校工作人员将属于自己的废旧自行车、电动车处理出校园;
2、7月1日起,对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处理的,学院保卫科将统一清理至集中存放点,清理期间发生部件损坏、零部件缺失等情况,由车主本人承担后果。并设置认领观察期,期限至8月20日。
3、8月20日前,师生员工如发现先期清理保管的废旧自行车、电动车为误清理车辆的,车主可携带有效证件及向行车、池动车使用有效证明引物业前台认领。认领观察期内(7月1日一8月20日)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、电动车将视为无主车辆,认领期限过后将统一处理。
请广大师生员工相互转告。
安全保卫科
学工办
后勤与资产管理科
2022年6月16日